角色詳情

姓名:耶夢加得
性別:女
種族:精靈
職業:噬神者
故事:
鬥獸場裡的戰士,經常要與別人或猛獸搏鬥供達官貴族取樂,武器是兩把特殊的刀刃。雖作為精靈族,但因為膚色偏暗而被認為是不祥之兆。
與某位被神背棄的不同,她因此開始想要抗爭,於是自稱噬神者。本來因艾麗卡的"幫助"而擺脫了奴隸的身份,不過後因長時間作為戰士,無法繼續融入社會而選擇重新回到鬥獸場作為自由人戰士來生活,常與染汙者組隊。
角色關聯:矜貴之女
"看在你曾經幫我贖身的份上,勉為其難幫你一次"
角色技能擴展&專屬技能



角色技能詳解
持有/在場:
被角色持有在手牌中也視為在場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:
視為手牌,佔用手牌上限,且遵循手牌規則,與其他技能的結算順序詳見《結算時間軸》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的【滲蝕】:
僅作為部分效果更改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的【滲蝕】:
離場時視為直接移出場外,可能會導致某些技能丟失目標而無法發動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的【滲蝕】:
離場時視為直接移出場外,不會觸發卡上描述"因技能放置在角色旁"。"因技能放置在角色旁"指將卡面朝上或者面朝下被放置在角色旁作為【XX】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的【滲蝕】:
若該角色擁有與棄牌的相關結算(如血之巫女的【流血形態】),則先處理相關結算,再結算【滲蝕】;但若是因【諸神終焉】而移除,則會是同時移除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,不會觸發【滲蝕】。
例如:血之巫女通過【逆流】/【血之詛咒】棄置包含【魔刃】的牌,則先結算血之巫女脫離【流血形態】的處理,然後再結算棄置【魔刃】觸發【滲蝕】的傷害;但若血之巫女因為【諸神終焉】移除【魔刃】而脫離【流血形態】,則只需結算脫離【流血形態】效果,不會觸發【滲蝕】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:
一些棄置【魔刃】的操作可能會使原先可以行動,變為無法行動,請注意甄別。
例如:格鬥家手牌原為4光+【魔刃】,啟動鬥神天驅後,棄置包含【魔刃】的兩張牌,觸發【滲蝕】,未抵禦治療。啟動後新獲得的3張牌連同原來的3張聖光牌合併一起變為無法行動。此時因為格鬥家未主動抵禦【滲蝕】的傷害,增加了行動可能,所以可以宣言無法行動
【噬滅】/【殤滅】:
棄牌為同時打出。若因此觸發多個技能,結算順序為:封印→【同調】(【滲蝕】)→【噬滅】/【殤滅】。
即使場上沒有治療,依然能夠發動。當然,根據描述,應戰攻擊也能發動。
【諸神終焉】:
按照語句順序,先結算對原持有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角色的傷害;再結算同時移除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的額外傷害。
【共振】:
若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均在場外,發動時可以只選擇將一把刃加入手牌。
【諸神終焉】:
對自己造成傷害的條件能發動【共振】,將不在場的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加入手中,從而達成描述後續同時移除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的條件。移除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為一起移除;若移除的為一個角色同時持有的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,則因移除【魔刃】【異刃】的法術傷害將依次結算,每次為3點;若移除的不為同一個角色所持有的【魔刃】和【異刃】,則按照原持有者座次從噬神者開始依次結算。
【魔刃】/【異刃】部分相關結算清單
①一般角色使用【魔刃】攻擊→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離場。
②一般角色棄置【魔刃】→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離場。
③獵巫人/女僕長/劍帝:由於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直接離場,獵巫人將無法因此獲得【魔力瓶】;女僕長同理;劍帝同理無法獲得【劍魂】。
④神官/天使:【水之神力】和【天使祝福】由於【魔刃】依舊在場,不會因此觸發【滲蝕】。
⑤靈符師/咒符師/魔弓/星墜女巫將【魔刃】作為蓋牌→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離場。
⑥由於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直接離場,所以月之女神無法將【魔刃】作為【暗月】;也因此月之女神對於僅棄【魔刃】時不會有形態上的轉變,也不會【橫置】後【重置】。
⑦蒼炎魔女【烈焰形態】打出【魔刃】→與其他技能的結算順序詳見《結算時間軸》。
⑧神秘學者/結界師將【魔刃】作為特殊蓋牌→【魔刃】【滲蝕】後離場。
角色無法行動&解決方法
角色的無法行動清單
(戰績區均無星石可提煉)
噬神者:
無能量
角色特殊情況:
魔刃或異刃未在場,展示手牌全為聖光—不可以,必須啟動禦刃
額外添加判定—因棄置魔刃/異刃觸發滲蝕而造成的傷害不能主觀抵禦。
例如:暗殺手牌為5張聖光和1張魔刃,啟動潛行而棄置魔刃后將滲蝕的傷害全部用治療抵禦